当前位置: 民宿 > 民宿新闻

河北省民宿 (河北省民宿管理办法)

2024-10-15 15:07分类: 民宿新闻 阅读:

 

第一章 总则

  1. 目的:规范民宿发展,保障民宿安全,促进民宿产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  2. 适用范围:本办法适用于在河北省境内开展民宿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。
  3. 定义:民宿是指利用农村居民自有房屋,经依法登记,按照地方传统文化特色和乡土风情进行装修,具有一定规模,提供旅客住宿服务,并提供餐饮、休闲等辅助服务的小型旅游住宿设施。

第二章 登记管理

  1. 设立登记机关:设区的市、县(市、区)民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民宿登记管理工作。
  2. 登记条件:
    1. 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    2. 房屋权属清晰,合法取得经营所需房屋;
    3. 房屋结构安全,符合民宿建设标准;
    4. 提供符合要求的民宿建设方案和运营管理方案;
    5. 民宿经营者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。
  3. 登记程序: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《民宿登记申请表》等相关材料,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,发放《民宿登记证》。

第三章 经营管理

  1. 民宿经营者应当取得《民宿登记证》,在登记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。
  2. 民宿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, соблюдать национальные законы, постановления и местные законы,保证民宿经营安全,维护旅客合法权益。
  3. 民宿经营者应当建立民宿安全管理制度,采取措施保障民宿安全,按照规定安装消防、治安等安全设施,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。
  4. 民宿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民宿经营情况,按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有关材料。

第四章 监督管理

  1. 登记机关负责对辖区内民宿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。
  2. 登记机关应当定期对民宿进行检查,检查内容包括民宿登记情况、经营情况、安全管理、环境卫生等方面。
  3.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民宿经营者,登记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罚。

第五章 附则

  1. 本办法自()年()月()日起施行。
  2. 本办法由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

郑重声明:本文由:民宿新闻于(2024-10-15)发表了关于河北省民宿 (河北省民宿管理办法)的文章。如转载请注明出处!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仅作为参考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处理!

上一篇:渝中区 民宿 (渝中区民宿酒店)

下一篇:渝北区民宿 (渝北区民宿三室一厅)

附近酒店推荐

关注我们

    民宿酒店不一样的选择,更好的体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