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协议由以下各方订立:
鉴于:
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、互利共赢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
1.1 乙方受甲方委托,代为管理和运营民宿。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
1.2 甲方授权乙方在民宿运营过程中以甲方名义从事必要活动,包括但不限于:
2.1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[开始日期]至[结束日期]。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,可续妥善保管民宿的钥匙、财务资料和其他重要物品。
6.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,造成对方损失的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6.2 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管理和运营民宿,导致民宿收益损失的,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6.3 甲方未按时支付托管费用,导致乙方无法正常运营民宿的,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7.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,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。
7.2 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[仲裁机构]申请仲裁。
8.1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8.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: 乙方:
签字: 签字:
盖章:盖章:
日期: 日期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