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民宿市场,保障民宿安全和质量,促进民宿健康发展,根据《四川省民宿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
民宿,是指利用自有住宅空闲房间,结合当地人文、自然景观、生态环境以及民族文化特色,为游客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。
民宿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区(市)县民宿管理部门申请民宿登记。民宿登记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核准登记,并发给民宿登记证。未经民宿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,不得从事民宿经营活动。
民宿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民宿安全管理制度,完善安全设施,落实安全管理责任,确保民宿安全。
民宿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民宿卫生管理制度,保持民宿环境卫生,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住宿服务。民宿经营者应当定期对民宿进行消毒、保洁,保持客房、公共区域、卫生间等区域整洁干净。